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警察学院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居民身份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公安厅负责将学院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2953676
监督电话:0351-738835329536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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